上海市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4年1月19日由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海南汇”政府门户网站上(www.nanhui.gov.cn)或“上海市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hldj.gov.cn)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海南汇”政府门户网站(www.nanhui.gov.cn)或“上海市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hldj.gov.cn)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目前本机关主要采取在“上海南汇”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各政府机关将依《规定》处理。
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海南汇”政府门户网站、南汇区民政局网站(www.nhldj.gov.cn)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南汇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南大楼406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58020186,传真:58020186,通信地址:南汇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邮政编码:201300,电子邮箱地址:nanhuilaodong@163.com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上海南汇”政府门户网站、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名称、产生日期以及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上海南汇”政府门户网站、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相关单位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其机关的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区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
主动公开受理点
1、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区职业介绍所(分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上海市南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南汇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
受理时间: 8:30—11:00;13:30——17:0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58020186
传真号码:58020186
通讯地址:南汇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
邮政编码:201300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58021515
地址:南汇区惠南镇跃进路14号
邮编:201300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